第二百七十七章 狗肉食者不知言 断而判之无改之(2/3)
,可是我竟没找出任何毛病来,反正无论怎么样,这狗的耳朵就炸不起来。”正说着,狗叔却发现秦牧和柳媚皆是愣愣的看着自己怀中的狗崽,有点不知所谓。
等到他也回头看的时候,竟发现他刚才一直说炸不起来的耳朵突然就直勾勾的乍起,按都按不下去。
“老夫今天算是看出来,这狗崽贼精。”狗叔这一次是无语的开口说道,“早不炸,晚不炸,就现在炸的高起,你说你这不是故意和我作对吗?”狗叔对着这狗崽子嬉笑道。
这狗崽也是个有脾气的,也不知道他是听懂了还是没听懂,反而是一反常态的龇牙咧嘴。
“不错,好眼光。”狗叔对着秦牧说道,“就这只了,他与你有缘。”
秦牧将狗崽接了过来,说道,“谢谢狗叔了。”他也看的出来,这只狗在众狗之中也属于鹤立独行,智商方面看上去更是远超其他狗类,估计差不多能达到狗类科学家的境界来,他也看的出来狗叔对于这狗也有点情有独钟的态度来,但还是忍痛割爱了。
“没吃饭吧,就留下来吃了再走吧。”狗叔又说道,也不等秦牧反驳,他就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将秦牧的话语堵了回去,“顺路我也给你说说一些养狗的详细事宜来,这可是门学问。”
听到这里,秦牧自然也就没什么意见了,毕竟对于养狗他还真是外行,听听专家的话语总是没错的,“那就麻烦狗叔了。”
等到秦牧表态之后,柳媚才表态说道,“好呀,好呀,我要吃香蕉薄饼、芒果糯米饭。”这也是她聪明之处,对于有些事情她从来不主动表态,一般等到秦牧表态之后才开口表达自己的想法来,充分的考虑和顾忌秦牧的感受和想法来,要是秦牧有事情推脱的话,柳媚这后面的话语就绝对不会说出口来,反而是会帮着秦牧圆话,一起推脱之类的。
狗叔显然也是看了出来,扫了秦牧一眼,没有说话,转身朝后院里走去。
狗叔一走,柳媚的矜持顿时就收了一起来,蹦过来就将秦牧怀中的狗崽抢了过去,摸了摸其那耷拉且乍起的耳朵,似乎像是发现新大陆一样说道,“我还没见过有狗能控制自己的耳朵呢,这只也真是不同凡响呢。”
“你之前不是还说他这是反应慢,而且笨的嘛?”秦牧似笑非笑的看着柳媚说道。
柳媚眨巴眨巴了那水灵灵的大眼睛来,满脸无辜的说道,“谁说的?这人我认识吗?我说的吗?我怎么不记得了?”
秦牧笑笑,终于是说道:“这次谢谢你了。”他也是看的出来,这狗崽子狗叔是绝对不会收钱的,很有可能这剩余的几只狗崽都是非卖品,要不然以这几只狗崽的品相绝不会存在卖不出的现象来,特别是柴犬这个犬种,可以说是出于一个略微出名的狗种类别了。
国人有一个很奇怪的思想逻辑范围,就是不喜欢养土狗,而喜欢养洋狗,这一点就连秦牧也不能缅怀。这里面当然有华夏土狗自身的不足来,首先是对于华夏人而言土狗太过于不新鲜,起初也多是用来看大门的,当宠物狗养难免就是有些释怀来,其次是土狗的颜值问题,杂毛、乱糟糟的,耳朵多半还是耷拉着的。对于大多数好面子的华夏人来说,这还真是有点丢份。反观养狗恰恰相反,高颜值,悠久的历史,再加上稍微的一点乱吹宣传,就比如说某个大艺术家最喜欢的那只狗就是某某瓶品种,再比如某某枭雄黑十字领导人身前就爱某狗,就比说是是德意志的铁血宰相俾斯麦最爱的狗就是杜宾,且这只狗也无数次的和这位铁血宰相俾斯麦出现在同一个相框之内。反观于华夏呢,上下五千年而言,土狗还未发展成一定的体系,依旧是杂毛、混毛、炸耳、耷耳、黑白棕各种颜色混杂在一起,称之为‘土狗’,顶多就是变成了‘短毛狗’、‘长毛狗’而已。要是论起有什么悠久的历史的话,唯一的不过是秦始皇一统中原时的典故,秦朝丞相李斯临刑哀叹:“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,上蔡,东门逐狡兔,岂可得乎”以及苏东坡词云“老夫聊发少年狂,左牵黄,右擎苍”。甚至这几句都甚是牵强,至于合影什么之类的,根本就从来没有。
西方注重血脉,力图保证与自己血脉的纯正与威严,就算是至今,欧洲的贵族和皇室依旧存在,虽然这种存在的象征意义更大一点,而且不是总说人和人是平等的嘛,血脉也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,话虽然这样说,但不可否认的是纯种的血脉足以保证传承的优越性。
法国进化论者拉马克提出了‘获得性遗传’的观点,优秀的血脉混合在一起,产生的后代会更为优秀,无论是性格、长相都有这一方面的影响来,欧洲的皇室遵循着这样的原则,从表面上可以看的出来,起码这些人的外表基因很为优秀。欧洲的狗类同样也继承了这样的传统来,狗的种类也泾渭分明,各成体系,尽管没有华夏的历史悠久,但狗种却已经是走在了华夏的前方。
什么方面皆是这样,而如今的炎黄子孙不也是这样吗?北魏孝文帝的鲜卑族民族大融合,是利是弊?我只知道北魏之前最显著的三国时期,我炎黄子孙,身高八尺有余,九尺之人亦不在少数,有勇有谋,羽扇纶巾,运筹帷幄,端是一番豪杰姿态。
我只知道,今日黄种人的体质却是三大人种之中最差的,抵不上黑人,抵不上白种人,就连外国挑选保镖的时候,黄种人也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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