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二章 我喜欢(2/2)
区,所以地皮拿得非常便宜,打着“城市新森林”“康城后花园”来忽悠人。还真有不少上当的,基本上小区里面的所有别墅都卖了出去,只不过买主们完全是当作投资,最多周末来这里度度假什么的,所以平时住的人极少。
鲁山也在这里买了套别墅。
杀马特男选在这里当作临时的藏身地,是因为他非常不喜欢住在人烟稠密的大城市里面,越是繁华的城市对他这样的超凡者压制越大。
虽然这种来自能力层面的压制对身体无害,却会让他丧失大部分的实力,感觉就很不舒服,就像是一位神枪手被拿走了狙击步枪,只剩下一把点四五的手枪。
如果没有神器之力的压制…
杀马特男靠在沙发上狠狠灌了一大口酒,心里面的愤怒无法用语言来形容。
他何至于亲手送兄弟最后一程!
啪!
喝光的酒瓶被杀马特男用力摔在了地上,不过因为地面铺着地毯的缘故,所以没有破碎,它骨碌着向前一直滚到了门口。
碰到了一双运动鞋停住。
这双运动鞋样式很普通,牌子属于国内的二线品牌,由于价廉物美的缘故,年轻人比较喜欢,尤其是学生买的比较多。
正常情况下,这双运动鞋不应该出现在这幢康城武盟会长所拥有的别墅里。
杀马特男刚刚弯腰准备去拿新的酒瓶,身体忽然僵直了。
他眼角的余光发现了这双诡异出现在门口的运动鞋,还有穿鞋的人。
江海流!
虽然客厅没有开灯光线昏暗,但杀马特男对江海流的记忆是如此的深刻,哪怕后者化成灰他也认得出来,绝对不会认错。
杀马特男浑身的血液瞬间冰凉,旋即又沸腾起来。
他刚刚探出的右手,手指和手指之间有无数道雷光闪耀,份外的醒目。
“你住得可真够远的…”
江海流随手将刚刚打开的房门关上,仿佛根本没有看到杀马特男手中闪烁的雷电,笑吟吟地说道:“但是地方真不错,很清静,我喜欢。”
喜欢什么?
一股无法遏制的恐惧蓦地袭上杀马特男的心头,他猛然狂吼一声,在瞬间起身扭转方向,抬起右手隔空朝几米外的江海流抓去。
下一秒,一道炫目的雷束自他掌心pēn_shè而出,笔直地射向江海流的心脏要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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