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三章 所谓爱情(一)(1/2)
金婉心被女儿气得發昏,然而强撑着不肯倒,怕自己在陆克渊面前露出病态。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書屋。会让他以为自己已经是个老人家。而春美由着性子大闹一场,闹得身心舒畅。眼看母亲没了话讲,自己这一回是彻底占了上风,並且也真是有些累了,便收了涕泪,转身自己回到了楼上卧室里去。
春美走了,留下了金婉心和陆克渊面面相觑,金婉心苍白了脸。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。陆克渊则是純粹的尴尬。并且感觉自己这一趟来得十分无聊,几乎是自取其辱。但是现在让他扭头就走,他也做不出。进退两难的站在原地,他单手插进裤兜里,擡头对着金婉心皱眉一笑。
笑过之后,他心里还是很不痛快,于是又說了一句:“我还有事,先走了。”
说完这话,他径自离去。金婉心有心留他。然而一颗心跳得厉害,两条腿也不住的发抖。眼看着他是真走了,她扶着楼梯栏杆慢慢的坐下来,后悔自己不该把春美带过来,又想自己只有春美一个孩子,然而这个孩子又是这麽的糟糕,自己将来想指望她,是绝对不可能的了。说来说去,自己还是孤身一人。
这样一想,她便感到了悲哀与冷清。她这一生都是花红柳绿纸醉金迷过来的,她最受不了的就是冷清。她不服老,她需要爱与被爱,在精神上,她离不得男子。
只有在男子迷恋爱慕的目光中,她才觉得自己是美的,是有着高不可攀的价值的。【92ks. 】
金婉心休息了好一会儿,才慢慢的缓了过来。
她没打算再去和春美算总账,至于春美的新朋友是谁,她也完全没有兴趣知道。春美从十三四岁起就开始交男朋友,做母亲的要是想一个一个的知道过来,那简直不必再做别的了,单是在家里记人名就够她忙的了。
她什么兴致都没了,拖着两条腿上楼回房——她刚进了屋子,门外走廊里就响起了咯噔咯噔的高跟鞋声,正是春美梳妆完毕,出门找她那些野男人去了。岛鸟上号。
春美是经常会对个什么人动心的,那心动得快,停得也快,所以她需得同时交好几个男朋友,才能让自己成天不那么闲得难受。这回离开了她熟悉的环境,到了这北方的都会,她立刻就感到了寂寞——在上海的时候,她第一次见识陆克渊这一款的叔叔,登时倾心,可是和叔叔相处久了,也有乏味之处。和她的男朋友们相比,陆克渊实在是太不摩登了,和她简直没有什么共同的语言,行动也不够浪漫热情,居然从不曾将她抱到怀中强吻过,总而言之,有点没劲。
所以何养健出现得正好——首先,她没和这么高大威武的男子并肩走过,感觉十分新鲜;其次,何养健外表雄壮,内心却是个绅士,完全能听懂她嘴里蹦出的英文词儿;第三,在他们第二次约会的时候,何养健就像抓小鸡似的把她拎起来摁在墙上狂吻了一通,吻得她面红耳赤披头散发,当场就想搬出去和他同居。然而何养健并没有要和她同居的意思,于是她对他爱而不得,就更爱了。
她来寻觅了何养健,何养健自然就得接待她,于是玉恒得了救——玉恒刚刚闯了个不大不小的祸,老妈子一眼没看住,他居然不声不响的溜到邻居家里,把人家刚刚睡着的小奶娃偷着抱走了。邻居媳妇心急如焚的在后院找到他时,他抱着那孩子来回走,正在自得其乐的给那孩子当妈。
邻居媳妇气愤愤的把自家奶娃娃抱了走,正巧何养健回了来,那媳妇便顺嘴又向他告了一状。何养健听了,也很后怕,并且认为无论如何这都是一种偷窃行为,这么小的孩子就学会了偷,长大了还了得?
于是他找来一把尺子,又在后院捉到了玉恒。蹲在玉恒面前,拉过他的一只小手,何养健正色告诉他:“偷东西是不对的,所以叔叔要惩罚你。”
说完这话,他对着玉恒的手心就抡起了尺子。玉恒猝不及防的挨了一下,疼得叫出了声音,而何养健用尺子一指他的鼻尖,又道:“不许哭。”
玉恒总怕他会不要自己,所以很听他的话。扁着小嘴含着眼泪,他当真是不敢大哭。而何养健铁石心肠,将一柄木尺挥得虎虎生风,打得劈啪作响,还没等他打够,前院老妈子赶了过来,告诉他“家里来了一位吉小姐”。
何养健一听这话,就攥着尺子站了起来。于是玉恒逃过一劫。把尺子递给老妈子,何养健掸了掸自己那一尘不染的长衫,然后迈步走去前院,看到了花枝招展的春美。
春美正在环顾何家的环境,感觉这房子院子太简陋寒酸,老妈子也真是个上不得台面的“老”妈子,别说何养健没汽车,纵是有了汽车,这院子里也没有地方修建一座汽车房。住这种房子,真可怜,连汽车都没有,更可怜,偏偏他还那么的帅,越发的像是英雄落难。春美本来是没有闲情去救济落难英雄的,可何养健那天对她的一拎一亲实在是充满了男性的魅力,让她每次回想,都要腿软。
何养健倒是坦然的,对她说道:“密斯吉,请屋里坐。”
春美嘤咛一声,欣然应允。结果在她迈步进房不到三分钟,她就又被何养健拎起来了。
何养健是知道女人的美妙的,但是他也只领略过希灵一个人的身体。这两年他活得灰头土脸,早没了那些旖旎心思,但是最近他慢慢的还了阳,年纪摆在那里,他也有些蠢蠢欲动了。
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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